关于征集吉林省食品生产监管与产业发展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服务全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专家队伍对食品生产监管与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公开征集吉林省食品生产监管与产业发展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涉及农业、食品、营养、毒理、检验、医学、法律法规与标准等领域。
二、工作内容
(一)研究、论证吉林省食品生产监管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参与食品生产专项整治、风险排查、许可核查、监督检查及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的飞行检查、事故查处等工作,列席食品生产监管方面的有关会议、研讨活动;
(三)承担或参与食品生产监管科研课题攻关和调研活动,为全省食品生产监管与产业发展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四)参与食品生产监管风险评估、预警及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分析工作;
(五)参与食品生产监管与产业发展信息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为我省特色资源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七)食品生产监管与产业发展其他工作。
三、征集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二)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在食品生产及监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三)具有食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食品行业生产实践、检验检测、研究工作满5年及以上(监督管理方面的专家及非技术机构的专家可不受专业技术职称限制);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经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并能按要求承担或完成所委派的工作。
四、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专家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公开征集,推荐单位在征求被推荐专家个人意见后依据上述征集范围和入选条件,认真筛选,严格把关。
(二)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食品生产处委托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筛选、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吉林省食品生产监管与产业发展专家库专家,专家采取聘任制,聘期2年。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情况定期对入库专家进行调整,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四)联系方式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王颖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599号
联系电话:0431-85279073
电子邮件:spsc1234@163.com
申报资料联系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刘晓辉
联系电话:0431-85006302 18604465538
电子邮件:2500554686@qq.com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28日(以申报材料发送时间为准)。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202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