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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3-01 16:30:00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22年3月1日9时30分召开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宋刚出席介绍相关情况,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磊,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王淑英一同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凤凰网、北方法制报、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守望都市)、吉林广播电视台(第1报道)、吉林广播电视台(省电台)、中国吉林网等13家媒体17名记者参会。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贾鹏锋主持了本场发布会。

  

  贾鹏锋: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自2021年9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宋刚先生,他将向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共同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磊先生,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王淑英女士,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提问,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下面,首先请宋刚先生介绍情况。

  

  宋刚: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8月30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下面,我就改革的主要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改革的基本背景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吉林时指出,要坚持从解放思想抓起、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监管者也要强监管、立规矩,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精神,以有效手段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企业和社会满意度、获得感,促进我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让吉林成为投资的高地、兴业的福地、致富的宝地,省政数局会同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厅经过在四平市试点,探索出“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路径。

  从这几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实践情况看,吉林省营商环境已经有了重大改善,但在基层也存在一些问题,任性执法仍然存在,由于任性执法成本特别低,发现又特别难,个别执法人员或辅助执法人员时有碰触纪律红线行为,所以我们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落到实处,真正用互联网把执法行为圈起来,把它套起来,基层执法在信息化平台上纳入监管范围内,实行有效监管。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此次改革,主要是以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为依托,在对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基础上,除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不确定被检查对象的检查执法外,其他行政检查执法全部纳入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力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具体讲,在开展行政检查执法前,行政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我要执法”手机APP)选取检查事项,对检查依据、市场主体名称等信息进行备案;到达检查现场后,检查人员开始检查前实行“电子亮证”“电子亮单”,被检查对象通过扫码确认检查事项和检查人员信息。检查过程中,可利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对检查情况录像或拍照,进行电子留痕,以备事后复查、复核。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对象通过“吉事办”对检查过程、处理结果等进行评价,从而形成行政检查执法全过程、全链条电子留痕。同时,将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与吉事办、国务院“互联网+监管”系统、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进行无缝衔接,实现了检查执法事项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执法记录追溯。

  三、改革的总体过程

  为确保此次改革顺利实施,我们按照统筹设计、试点运行、全面推广的步骤逐步推进。统筹设计阶段,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我局与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厅充分沟通、协调联动,确定了改革基本框架,明确了系统设计要求。试点运行阶段,我局会同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四平市为试点,积极探索检验“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改革模式,并于2020年6月份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结合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升级,为全省推广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全面推广阶段,以“小步快走”的方式推动改革全面铺开。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改革实施的具体范围和主要任务;先后3次组织各地和中省直有关单位召开动员培训会,并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上将改革情况向参会企业作了介绍,为系统全面应用打好基础。同时,将改革情况积极向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汇报,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下面,我和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磊,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共同回答大家的提问。

  贾鹏锋:

  感谢宋刚先生。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吉林日报记者:

  自2021年8月末我省启动实施此项改革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近半年的时间。能否介绍一下改革目前的实施效果如何?下一步将如何持续推动?

  宋刚:

  改革全面推开是去年8月末,9月1日正式开始,之前是2020年6月份在四平做的试点。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省政数局先后于2021年10月28日、11月3日、11月5日3次召开全省动员部署会、系统操作培训会。建立全省工作联络群,及时解答改革落实中遇到的问题1900余个。截至2月中旬,全省各级行政检查执法单位在各级政数、司法、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我要执法”APP累计智能管理行政检查执法事项59208项,实现行政检查事项100%全覆盖。除了非确定性执法对象执法外,就是交通、城管,其他所有行政检查执法事项全部纳入综合改革管理工作,备案管理行政检查执法及辅助人员6.42万余人;全省1890个行政监管部门实现了备案管理。年初以来,全省各级检查执法部门已开展检查报备4238次,初步建立了公开的行政检查执法账单,为市场监管环境描绘“真实画像。从试点情况看,这项改革工作是行得通的,但可能因为主观、客观上的一些原因,各地在执行改革过程中也是参差不齐的,我们会把这些原因梳理出来,解决掉,在全省把这件事铺开。

  下一步,省政数局将会同司法、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针对前期改革情况,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确保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的通知》《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规则》《复制推广部分地区改革经验做法》等文件,确保行政检查执法智能备案管理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还将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做得好的,做得到位的,未来营商环境考评中会加分,谢谢!

  凤凰网记者:

  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省市场监管厅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之一,同时也是改革任务落实的重点部门,请您给大家讲讲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步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王淑英: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从行政检查备案系统初期建设阶段开始,就与省政数局、省司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一是将全省300多万户市场主体数据与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实时对接,全面准确地为其提供各类市场主体信息;二是组织协调52个中省直部门和2466个市(州)、县(市、区)政府监管部门完成数据汇聚工作,共认领与补充监管事项主项7.02万条,子项30.34万条,形成了吉林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发布检查实施清单7.12万条,为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夯实了基础;三是将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智能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各级政府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只需填写一次,无需重复报备,确保智能备案系统在行政检查中全方位、全流程应用;四是组织省厅相关处室参加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为144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建立了账号并全部录入智能综合管理系统。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厅将带领全省系统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要求,重点完成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工作小组,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有序推进;二是要继续完善清单工作。对标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我省检查事项清单;三是要全面开展系统应用。配合省政数局组织各地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下载安装应用,做好备案前各项准备工作;四是要加强内部监督。严肃监管纪律,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规则(试行)》;五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做到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应知尽知。

  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对我们的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给予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评价,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形成执法者与检查对象的良性互动,加快执法检查规范化进程,共同打造我省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和更加美好的经济社会生活。

  谢谢大家!

  吉林广播电视台记者:

  从介绍情况看,我省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既是在加强行政监管方面的一项有益探索,也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举措,那么,请问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宋刚:

  吉林省营商环境的优化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步,但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现在政府服务的一系列工作在全国走在了前列,但是我们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些痛点和短板,个别地区还暴露出基层检查执法人员任性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虽说问题是局部的,但影响是恶劣的,对吉林省营商环境的破坏力是非常大的。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一套制度,把这个平台用起来,用起来以后可以对底下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我们的目的就是优化营商环境,让吉林省营商环境再一次有一个大的跨越式的提升。

  它的意义就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一系列工作精神,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制度也是靠人执行,用什么样的制度来执行,我觉得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一套制度,真正把总书记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这是它的意义所在。谢谢!

  中国吉林网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请问,此次推行的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张磊:

  此次推行的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4项:

  一是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5条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二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三是《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7条规定,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推进执法公开和执法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3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研究,优化行政管理流程,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按照以上法律法规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

  守望都市记者: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说是与市场主体接触面最广、涉及检查事项最多的部门。请问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如何?

  王淑英:

  感谢您的提问。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了行政检查执法全流程电子化,起到了为执法人员减轻工作负担、规范执法行为和加强自我保护的作用。一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更加便捷。该系统与我厅市场主体信息库通过技术手段实时联通,执法人员只需搜索企业名称即可查询企业相关信息,无需手动录入企业的统一代码、法人、地址等信息。二是实现“一方录入,多方共享”。行政检查执法结果通过省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互联通,有效地解决了执法人员录入多个平台的工作压力,提高了行政检查执法工作效率。三是实现了行政检查执法全过程留痕,全过程可追溯。一方面可以有效规范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对执法者自身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长春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在全省范围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具体能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起到什么样的效果?

  宋刚:

  第一,首先我们能够规范行政检查执法的秩序。原来我们关于行政检查执法也有很多规定,但是由于没有技术手段的跟进,乱作为的行为还时有发生,而且监管非常难。有了这套系统,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任何想要乱作为的人都得想一想,从而使整个行政检查执法秩序有大的改善。

  第二,能够给政府部门的行政检查执法行为进行体检。通过智能备案管理系统,可以准确统计出某一地区、某一领域检查实施情况,这样,就能客观定量的对某地、某领域的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对反复高频检查的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对监管缺位的可以及时补齐。

  第三,能够给优化营商环境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以前企业被检查过程中,它是完全被动的,最多是通过一定的反馈途径进行投诉举报,但信息是不全面的。现在有了互动,检查和被检查之间在政府层面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互动,针对这些互动回来的信息,我们可以更有针对性的精确式完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像以前过于口号化、表面化的做法。由于变成了双方互动,我们更希望企业主动拿起这项改革的工具来保护好自己,让企业也成为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一个参与者,让我们这项改革真正能够起到实效。

  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之内,全省全面推开,而且全面取得成效。我们要多种手段并进,跟相关部门配合,把营商环境考评一系列措施纳进来,这项改革做得到不到位,做得好不好作为考核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一个重要指标之一。我相信随着这项改革推进,吉林省营商环境还会迎来一次大的提升。谢谢!

  贾鹏锋: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