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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2-27 10:11:00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23年2月24日10时召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介绍《条例》有关情况,省市场监管厅登记注册处二级调研员刘力一同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贾鹏锋主持了本场发布会。

  贾鹏锋: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国务院制定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大力宣传普及,在落实上坚决体现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立法主旨。我们今天邀请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女士,结合一段时间来吉林省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进一步解读阐释,希望可以帮助全省的个体工商户更好地掌握《条例》内容,分享政策红利,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共同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市场监管厅登记注册处二级调研员刘力先生,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

  下面,首先请王淑英女士介绍情况。

  王淑英: 

  女士们、先生们: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于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群众都十分关心的一部行政法规。

  《条例》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关心关爱,体现了服务民生、保障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有利于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各部门已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宣传解读,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截至2022年12月末,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252.9万户,占市场主体总数76.2%;同比增长9.4%,带动就业700余万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个体工商户对《条例》的知晓度,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今天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亮点及贯彻落实情况。

  一、《条例》主要内容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共39条,主要内容总体可以分为4个部分:

  (一)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条例》用10条篇幅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坚持党的领导、个体工商户的地位作用和促进发展的主旨、公平待遇、权益保护、职责分工和监测分析等内容。

  (二)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明确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职责任务,将建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研究并推进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是明确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三是规定了通过定期开展抽样调查、监测统计和活跃度分析,准确掌握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情况。

  (三)规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多方面的政策措施。分别从登记注册服务、年度报告服务、各类信息服务、精准帮扶、经营场所供给,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多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个转企”转型分类培育、困难救助等方面有所创新,这是对近年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归纳、总结和提升。

  (四)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一是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三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四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五是要求国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

  二、《条例》几大亮点

  《条例》是在2011年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修订的,与旧条例相比可谓“脱胎换骨”,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均有诸多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条例明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立法主旨,明确向社会释放扶持发展的强烈信号。

  二是条例明确在个体工商户中推进和加强党的建设。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以及就业人员的规模非常庞大,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保证《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测分析。很多年来,个体工商户属于行政部门管理的“边缘群体”,对于这个群体,以前的管理方式主要以主动申报为主,存在“家底不清”的情况。因此,《条例》第十条特别规定,未来会加强对此群体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运用,也就是化“被动”为“主动”。

  四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可直接变更。旧《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无法变更的,必须“先注销、再设立”,除程序麻烦外,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也可能失去价值。新《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变更经营者,这是重大突破。

  五是回应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该条文回应了大量实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

  三、下步贯彻落实的打算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条例》施行后,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种手段开展宣传解读,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亮点,推动制度红利充分释放。省市场监管厅会同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在长春市宽城区颁发了全省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为推动《条例》贯彻走深走实,新年伊始,省市场监管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的接续措施》“20条”,以更好地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解读文章和宣传视频,全方位宣传解读《条例》,让更多个体工商户知晓《条例》、用好《条例》,形成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帮扶工作指导。按照《条例》规定,拟研究制定我省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提升公正监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加强权益保护、发挥党建引领发展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按照“五化”工作法,对《条例》逐条分解落实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指导抓好现有政策落实,全力推动《条例》落实落地。

  (三)积极开展精准扶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在我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试点,搭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分类型、分领域、全生命周期的精准培育。继续用好个体工商户纾困热线和“点对点”服务个体工商户两个手段,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畅通联络渠道。高质量组织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

  (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机制,指导建立完善市(州)、县(市、区)级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机制。指导建立健全各级个私协会,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形成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合力。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在全社会营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借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动的契机,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贾鹏锋: 

  感谢王淑英女士,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吉林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已经正式实施的这个《条例》和原来个体工商户条例相比较,删除了很多在监管方面的具体规定。请问,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中,如何处理服务和监管之间的关系来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王淑英: 

  个体工商户作为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关系着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活力和秩序、服务和监管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通过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这是对守法经营者最大的支持和最好的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促进了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了市场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强支撑。可以说,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是放管结合并重的结果。

  《条例》充分体现了促进发展和依法监管的有机统一。一是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确立了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二是明确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用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定义务。三是强调了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四是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政府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刚才您提到的《条例》删除了原个体工商户条例中许多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其实是为了更好地突出《条例》促进发展的主题。这些规定并不是没有了,而是被其他法规吸收和承接了。例如,2022年3月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统一了我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充分吸收整合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关于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条款,形成了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的一种类型,也要遵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公平竞争、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具体事项,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一些新业态的出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既有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经营活动的表述,又有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线上经营有关问题,《条例》要求平台经营者为平台内的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不得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这些规定将有助于个体工商户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更好地投身实体经济,更好地在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发展。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效整合和衔接,因此这次对个体工商户立法的调整并不会弱化监管,更不会在监管方面出现“法律真空”。相反,《条例》与其他法规充分协同,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创新发展,在经济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谢谢。

  中国吉林网记者: 

  您好,我们了解到,现在个体工商户面临着一些经营困难,特别是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受到影响比较大。请问《条例》在支持餐饮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刘力: 

  这两年因为疫情等原因,很多从事餐饮等服务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遭遇了客流减少、消费减弱、成本增加、经营困难等问题。当前,虽然市场逐步回暖,但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因素叠加,很多个体工商户仍面临着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方面的困难。《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又如,针对个别地方在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过程中存在着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情况,《条例》要求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中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实际需要,加强引导和帮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这些都是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举措。

  正如您所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近两年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比较大。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帮助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省市场监管厅探索建立了餐饮业市场主体服务平台,借此机会,我重点介绍一下这个平台。大家可能都听说过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也是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这个平台是依托e窗通系统打造,紧紧围绕餐饮行业特点和个体工商户实际需求,联合银行、移动运营商、外卖平台等,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阶段提供“礼包优惠”,从而更好扶持餐饮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平台具有5大功能,一是简化登记注册办事流程。餐饮服务平台仅需个体工商户在线填报店铺名称、经营者信息、经营范围及经营场所等简单信息即可。二是礼包优惠服务。包括银行结算礼包、外卖平台入驻礼包、移动宽带礼包,力度非常大,大家有兴趣可以登录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查询。三是便民服务通道。针对餐饮行业个体工商户,平台还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领取、打照网点查询等服务,无论是新登记餐饮商户还是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商户,都可以享受相关便民服务。四是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可依据商户数据,比如商户规模信息,客单价,行业利润,成本率,新老客户数量及日常经营性数据等,形成个体商户精准画像,从而采取个性化、差异化金融帮扶措施,实现精准帮扶。目前,平台正在长春新区试点,受到餐饮业户广泛欢迎。今年内将逐步向全省推广。

  吉林广播电视台记者: 

  您好,我们注意到《条例》第1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请问这里所说的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是指什么?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是否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

  王淑英: 

  您的提问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因为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长期以来,我们对变更经营者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相关法规规定,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外,其他的经营者变更必须先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有很多个体工商户反映,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也取得了相关的行政许可,比如销售食品是需要食品经营方面许可的。如果要想转让给他人,就得先注销再设立,这些无形资产就会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的成本。据我们了解,现实中很多个体工商户转让自己的店铺后也没有办理经营者变更手续,继任经营者是用原来的营业执照继续经营。这样既不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也存在着法律的风险。因为没有经过登记机关的登记,等于是两个经营者之间的交易。

  《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这一痛点,进行了制度的创新,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也是这次《条例》制定的一个亮点。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同时,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条例》也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在此,我想做一点提示,直接办理变更登记不是强制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直接变更还是“先注销、再设立”。

  第二个问题,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简单来说就是“个转企”,是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方式。但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方式、名称管理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目前个体工商户还不能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直接转变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企业。《条例》同时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和“个转企”,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个转企”各级窗口都有专门的绿色通道来实现这个登记。

  2018年以来,我省下大力气推动“个转企”,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随着自己的发展壮大,有了转企的主动意愿,2022年底时累计有2.3万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市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加大“个转企”力度,更好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长春广播电视台记者: 

  去年以来,个体工商户遇到了很多困难,请问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成效如何?

  刘力: 

  2022年我省遭遇严重疫情冲击,给个体工商户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影响,经营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安排部署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过去一年,以省政府和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名义出台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29条”和“15条”,今年初,省市场监管厅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20条”接续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既有普适普惠的政策,也有精细精准的措施;既有针对疫情短期减负的政策,也有着眼长远、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在整合资源的同时,我们在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个体工商户从注册开始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扶持。同时,我们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机制,实施精准帮扶,比如,开通了个体工商户纾困热线,开展了个体工商户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点对点服务个体工商户超过1.5万户。去年9月,还开展了吉林省首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解决个体工商户困难问题2600多个;为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累计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落实“六税两费”减免约13.5亿元,积极推动大型商超和集贸市场减免疫情期间租金6.3亿元,惠及个体工商户9.2万户。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都让广大个体工商户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进一步坚定了渡过难关、持续发展的信心决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联动各相关部门、各地市跟踪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并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开展“五个一”行动。一是送上一个政策礼包,年初已经出台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接续政策措施,上半年我们还准备再出台一个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指导意见;二是组织一次遍访,继续开展点对点服务个体工商户活动,畅通常态化联系沟通渠道;三是用好一个热线,去年我省创新开通的个体工商户服务热线400-897-5500;四是解决一批难题,运用“五化”工作法,梳理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动态管理,限时销号;五是打造一个平台,集政策直达、办事服务、融资贷款、在线学习、产品推介等功能于一身,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第二,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打造一批知名小店,培育出具有吉林特色的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经营样本,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今年底前,我们要建立全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培育一大批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网红个体户。

  第三,第三,加强政策与服务供给,高质量办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支持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地方打造区域品牌、大力培育集体商标,加强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帮助我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贾鹏锋: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