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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处(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
发布时间:2019-03-19 18:21:00
负责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组织拟订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工作及相关的服务性工作。承担全省商标专用权的综合保护协调工作,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处长:李伟
电话:8433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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