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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2020年掺混肥料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03 11:01:00

 

2020年二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掺混肥料7种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现将抽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混肥料、合肥料、复混肥料、水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用薄膜7种产品。共抽查438家企业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647次产品,发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6%。

(二)主特点。是突出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本次抽查7种全部是农生产资料产品。实施抽检分离。品的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分别交由不同的承检机构实施。三是采取双随机方式。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平台,机确定生产企业。

(三)存在问题。本次抽查掺混肥料、复合料、料和水肥料不合格项目主要总养分、氮、磷、钾不符合标准技术要求;农用薄膜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拉伸负荷标准技术要求

二、结果分析

(一)混肥料127家企业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145批次产品,其中8次产品不合格,合格发现率为5.52%养分、氮、磷钾、水分氯离子6项目进行了检验,格项主要涉及养分、氮、磷、钾的含量。

(二)复合肥料292企业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432批次产品,其中12次产品不合格,合格发现率为2.78%。养分、氮、磷钾、水分氯离子6项目进行了检验,格项主要涉及养分、氮、磷、钾的含量。

(三)复混肥料13企业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13批次产品,其中1次产品不合格,合格发现率为7.69%。养分、氮、磷钾、水分氯离子6项目进行了检验,格项主要涉及养分、氮、磷、钾的含量。

(四)肥料3家销售者销售的4 批次产品,其中1次产品不合格,合格发现率为25.0%。对大量元素含量、氮、磷钾、PH值19项目进行了检验,格项主要涉及大量元素含量。

(五)有机肥料8家企业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8批次产品。重养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酸碱度9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有机、无机复混肥料4家企业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4批次产品。重对产品的养分、氮、磷钾、水分、氯离子和有机质7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农用薄膜。41家企业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41批次产品,其中3次产品不合格,合格发现率为7.32%。对产品的拉伸负荷(纵向)、拉伸负荷(横向)、透光率、雾度14项目进行了检验,验格项主要涉及拉伸负荷(横向)、拉伸负荷(纵向)。

三、工作要求

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的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限期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本次抽查中不格发现率较高的水肥料、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和农用薄膜产品,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复查。

三)要将本次抽查合格产品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和销售者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依法经营,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20年掺混肥料7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

        2. 2020年掺混肥料7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品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722日

附件1.2020年掺混肥料等7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名单.docx
附件2. 2020年掺混肥料等7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