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2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212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238批次产品。经检测,12家销售者销售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2024年吉林省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