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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22-11-15 09:16:00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通知,长春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是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省获得的首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近年来,省政府食安办将创城工作列入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春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顺利通过国家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