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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长春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名单

发布时间:2024-02-19 13:51:00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长春市被确定为第二批1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之一,成为知识产权“双示范”建设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首个经国务院同意开展的含金量较高的示范项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有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水平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资源保障良好的城市开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目前已分两批次共遴选了25个城市(地区)。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长春“3转、4强、7新”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职能融合,持续集聚优势资源,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实效,先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截至目前,长春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77万件,同比增长27%,注册商标达19.26万件,同比增长9.95%。
  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34个相关委办局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4个二级指标纳入全市营商环境考核体系,统筹推进长春市全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无盲区。在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框架内成立“三人小班子”,局长兼任知识产权局局长,两位副局长分别分管知识产权服务保护和管理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纵向延伸。实施源头保护,修订《长春市专利管理条例》,该条例是目前东北四市中唯一一个地方性法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和线索,累计解决知识产权类的问题和需求近千个。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网络”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联合执法保护体制机制。2018年,长春市成立东北首家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累计受理案件1.51万件,审结1.50万件,结案率99%以上。审理的1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9年,成立东北首个知识产权执法稽查分局,采取“专业+属地”的执法模式,有效解决了执法主体分散问题,对社会面实行周期性“净化”行动,累计查办案件百余件,收缴罚没款近700万元,调解专利侵权纠纷200多件。查办的“哈药”商标侵权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019年,成立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加大案件侦办力度,累计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百余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百余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实现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最多跑一地”。2022年5月,吉林、长春两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户长春新区并同时获批运行,省市联动为长春市主导产业实现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保护中心与市法院等部门、在长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促进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高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2022年7月,在长春新区成立了东北唯一的智慧法务区,构建了高能级法务生态体系。集聚长春智慧法务区、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的优势资源,在长春新区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集聚区,基本实现各类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最多跑一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引领的工作模式。
  下一步,长春市将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的各项要求,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高质量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