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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重点检查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的价格非正常上涨行为

发布时间:2020-01-27 14:04:0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加强对口罩等医疗防控用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的价格非正常上涨行为。

  123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在厅网站公布了《关于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124日印发《关于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商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每日报送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情况。 

  此外,针对口罩等商品价格上涨问题,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对疫情防治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及生活必需品开展“拉网式”价格监督检查,围绕药店、商超、农副产品市场、商业街区、电子商务平台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加大提醒告诫力度。继续加强对经营者的引导,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采取警告、提醒、告诫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推进价格监管关口前移。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违法情节较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四是加大举报处置力度。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置。五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省厅派出五个督导组分赴各地,对各市、县防控疫情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地区通报批评,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供稿:省厅价监竞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