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成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借款人必须是合法知识产权所有人,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3.质押期间出质的知识产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按时缴纳年费,权属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吉林省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同一项目未在其他政府部门获得过贷款贴息等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