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受贷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
1.《吉林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吉缴税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含附页)、放贷凭证、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其他抵押合同等。
4.与担保、评估、保险等机构签订的担保、反担保、评估、保险合同,以及评估报告和评估、保险、担保等费用相关发票。
5.金融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的证明,明确担保物中知识产权占比,以及全部的质押物清单。
6.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工作情况报告(从知识产权拥有量、制度、人员、经费、举措、成效、特色等方面内容如实反映企业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