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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0 1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以更大力度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东北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出的政策举措和改革任务,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助力民营企业战疫情、渡难关,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理念,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公平公正监管,既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又要推动民营企业诚实守信经营、依法依规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升级完善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民营企业开办做到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之内。持续优化吉林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平台,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和省政数局电子营业执照功能对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按照进“四扇门”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后改为备案的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升级完善“证照分离”信息推送平台,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业务衔接提供保障。

3.加快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进程。指导市(州)局尽快将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等中低风险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县级局。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缩短许可时限,逐步推行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发放和使用。

4.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评流程。为民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办开辟绿色通道,对省级发证5类产品(除危化品外)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平均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在办理延续换证时,符合条件的可免实地核查,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企业申请时间由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调整为10日。企业生产经营目录内不同产品的,按照“一企一证”原则,新申请许可证或申请换发许可证的,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许可证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申证、取证负担。

5.规范专项计量授权行政许可。对未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专项计量授权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已授权对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的专项计量授权项目,引导通过计量校准方式代替非强制检定。对于取消的专项计量授权项目,鼓励计量技术机构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提供计量技术服务,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计量环境。

6.优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准入服务。压缩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审批发证时间至15个工作日,进一步节约企业时间成本,简化申请资料。鼓励符合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的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免除对企业的鉴定评审。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及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涉及的技术性服务工作,不对行政许可相对人收费。推广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网上业务办理,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换证手续,除焊接作业人员外,其他作业人员换证不再需要考试。

7.组织“特食专家吉林行”活动。在特医企业筹建期提前介入,针对厂房、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及布局开展面对面指导。继续与国家总局特殊食品司和食品审评中心协调,力争在企业产品注册申报和现场核查方面加快进度。开辟食品生产许可证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

8.加快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标准,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标准规范落实工作。应用信用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对不同信用等级分类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对民营企业中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建设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总枢纽的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为各部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9.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开展自我审查,防止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及时向各地、各部门通报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典型问题和相关案例,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加大自我审查力度,防止发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0.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开展“雷霆2020”系列执法行动。组织全系统开展农资、防护用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等民生重点领域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实施市场混淆、误导性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商业秘密,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

11.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实施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等费用减缴政策。

12.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组织全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金融、电力、石油等重点行业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督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价费负担。组织开展“进千企、送服务”活动,通过走访重点企业,倒查涉企收费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价费问题。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妥善处理企业乱收费投诉举报,有效化解价费矛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3.推进扶持政策精准匹配。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平台”,聚力破解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强化小微企业发展所需政策匹配、申请扶持、融资服务、行业对接、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等功能,集中为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1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时间节点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走基层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15.优化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严格遵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行政复议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复议制度,强化行政复议机关对作出原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督能力,严把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纠纷解决途径。

(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16.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开展技术标准提升工程示范试点工作,推进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制定一批冰雪旅游、家政、养老等领域地方标准,打造示范试点,逐步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与利用、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组织民营企业质量管理者积极参加质量培训,开设百名企业家省外质量高端培训班,强化质量精细化管理。

17.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企业并购重组后,允许合并、分立后的公司同时申请办理公司注销、设立或者变更登记。完善市场主体注销e窗通系统,实现注销业务办理流程化、集约化、电子化,做到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社保、银行、统计等部门注销“一网通办、同步指引”,解决民营企业“退出难”问题。

18.实施“个转企”专项行动。建设“个转企”智能引导平台,为“个转企”登记注册、精准匹配支持政策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培育联系制度,实现“个转企”转得顺、长得快、活得长。各地培树不少于1“个转企”企业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吸引更多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走上转型升级之路。精准定位转型行业和转型标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职能优势,推动重点行业“个转企”,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培育“个转企”企业3000户。

(五)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19.推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并指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消费维权社会共治,通过积极认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营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民营企业申请ODR企业(消费纠纷快速和解通道)。

(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0.建立便捷政企沟通渠道。在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设立厅(局)长信箱,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诉求,积极指导解决相关问题。不定期联系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支持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21.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制定实施涉企政策时,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原则上征求意见建议时,民营企业家代表比例不低于50%。落实《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8项合法性审查内容,严格审核涉企文件规范性,对缺少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受理审查、不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依法应当保密等情况除外。

(七)强化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

22.抓实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建设“小个专”党建引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小个专”党建水平。重点推进2020年新增“个转企”企业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开展“三亮”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协同配合。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涉及业务多,需要全省各单位(处室)协同推进、同向发力。各单位(处室)要细化工作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省厅将适时调度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广泛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引导民营企业知晓、享受相关政策,发挥政策支持最大效应。要总结、宣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播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好声音,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