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商事制度改革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4 09:57:00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市场监管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照经营主体的期盼和需求,聚焦深化政务服务、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打造行政效能更高、政府服务更优、综合执法更规范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全面梳理药监条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开展调研评估,沟通解决许可e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系统运行规范高效。

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和共享应用。持续推进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业务场景中便捷应用,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支撑能力。

3. 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动“证照一码通”改革不断提质、增项、扩面,实现高频许可审批事项“一键导航、一表填报、一次办理、一码关联”,进一步实现照后减证、简化审批。

4.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服务。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网通办”。优化外资企业登记实名认证环节,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

(二)优化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5.推进合规改革,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界定合规改革范围,充分开展合规改革学习调研。落实《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吉市监法字〔2019228),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

6.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牵头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

7.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综合执法人才库。出台《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71”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执法创新实践案例”评选活动。

8.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

9.加强信息归集公示。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其他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共享机制。

10.实施“信用助企”行动。开展信用培育,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和守信经营指导。推广信用承诺,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

11.开展信用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搭建了吉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标体系逻辑框架基础,建立我省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三)优化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12.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修订《吉林省质量奖管理办法》,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开展吉林省质量奖评选表彰,引导各行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2.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1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部署与指导。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设。

14.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能源汽车电池、生物降解塑料、肉制品等领域的检验检测及技术研发。

(四)保障要素环境建设。

15.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商业银行、水电气暖等重点行业领域涉企乱收费治理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任务落实。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确保协调联动。省厅营商环境牵头处室要切实履行协调职责,统筹推进全厅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相关处室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纳入本处室重点工作,提出落实措施,量化任务目标,明确完成时限,一体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狠抓问题整改。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开展常态化整治,深层次自查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