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仙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中闰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两家机构申请,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决定即日起分别注销吉林省仙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0700140524)和吉林省中闰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0712050003)。
特此公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