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我厅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行政职权范围内行政职责和管理职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原则,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服务。
三、坚持文明执法。严格市场监管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要求,文明公正执法;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公开程序和条件办理。
四、坚持勤政廉政。以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建设高素质公务人员队伍,提高办事效率,消除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严肃追究违反党纪政纪人员的责任。
承诺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