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市场监管厅制作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新增A级店公示牌经费支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773-2041GNJLHWGK1551
项目名称:省市场监管厅制作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新增A级店公示牌经费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0.5万元,超出该预算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标准要求,设计样式,制作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新增A级店公示牌、公示板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制作周期: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完成交货并送达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时间: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3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信息须与被授权人一致)}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55974233@qq.com邮箱。
3.3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例: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公司),同时在邮件的正文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1).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2).供应商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4).联系地址。
3.4标书款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 8343 1097 6239
3.5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递交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七、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石卫华
联系电话:0431-81766019 0431-8527905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汪泽民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8.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汪泽民
联系电话:17743469028、19990567535
版权所有: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文域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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