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 > 公示公告

2021年一季度省属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7 10:35:00
  

  2021年一季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我省省属媒体发布广告的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9个电视频道、9个广播频率、15个报纸媒体发布的广告623684条次。其中,报纸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为0%,电视媒体和广播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从一季度总体监测情况看,涉嫌违法广告类别主要发布在: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这三类广告。

  广告的违法形式主要表现为:化妆品广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使用患者形象;电器类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厅将加强导向管理,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对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这三类广告进行重点监测,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引导、督促媒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降低广告违法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