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及有关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1.关于印发《吉林省技术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质监标函[2009]100号);
2.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质监标[2005]101号)。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8月13日
来源:法规处
初审:张秋桐
复审:李娟
终审: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