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吉林省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区域(市、县、区)创新的支撑引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19)》等文件要求,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党政〔2019〕522号)项目支持范围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布2020年度吉林省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对实施专利导航、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工作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市/县,及获得专利奖的项目予以资金补助。
一、项目申报
(一)专利导航项目。
1.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传统优势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优先支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县内的企业,以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
2.申报范围和条件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
(2)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3)项目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和社会诚信管理机制,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污染环境、拖欠员工工资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不良现象,社会资信较好。
3.申报材料
(1)2020年度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的复印件。
4.预计资助额度
15万元/项
5.完成时限
2年
6.咨询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刘晚枫
联系电话:0431-84338812
(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
1.支持重点
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工作的企业,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规范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要环节,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2.申报范围和条件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经营业绩较好,无不良资信记录,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良好,并满足下列条件:
(1)被评为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
(2)经省局年度考核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3.申报材料
(1)2020年度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试点示范市县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
4.预计资助额度
平均10万元/户
5.咨询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王智宇
联系电话:0431-84338856
(三)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县)补助。
1.支持重点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区域创新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营造知识产权环境,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2.申报范围和条件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设有知识产权工作资金,工作体系健全且运行良好,且被评为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之一的地区。
3.申报材料
2020年度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试点示范市县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4.预计资助额度
20万元/项
5.咨询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王智宇
联系电话:0431-84338856
(四)专利奖后补助。
1.支持重点
2019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
2.申报范围和条件
省内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3.申报材料
专利奖后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4.预计资助额度
6万元/项
5.咨询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朱广禄
联系电话:0431-84338815
二、项目受理
申报单位需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31日前向所在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件(胶装成一册,一式三份)。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县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直接报送省局。受理项目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于3月31日前推荐上报至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州)项目进行统一汇总,于4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上报至省局相关处室。
附件:1. 2020年度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 2020年度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试点示范市县补助项目申报书
3.专利奖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