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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长春考点)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09:00:00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0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长春考点)考务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个人防护

(一)考前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并做好记录;

(二)考前尽量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社交活动,避免或减少出差,减少接触和传播风险,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三)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速干洗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物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四)考生应当配合工作人员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须在进入考场前登录微信小程序“吉事办”生成健康码,更新和保持健康码为绿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按要求有序进入考场;健康码为橙码的,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参加考试。

二、遵守考场要求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

(二)每次进入考场时需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

(三)就座后考生自主决定是否需要佩戴口罩;

(四)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五)午间休息不得扎堆聚集,应分散休息保持安静;

(六)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体温超过37.3°C,经复检仍超过37.3°C

(二)吉事办“健康码”为红码;

(三)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或经过健康数据对比筛查不符合参考条件的考生。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