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各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的知识产权强示范高校院所,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院所建设工程,制定《吉林省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院所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对建设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工作的主要任务等提出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方案要求积极申报,将吉林省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院所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1.吉林省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院所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吉林省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院所申报书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29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商标处) 任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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