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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度吉林省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09:17:00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的有效支撑,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党政〔2019〕522号)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布2021年度吉林省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对实施专利导航、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工作的企业和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网点予以资金支持。

  一、项目申报

  (一)专利导航项目

  1.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医药领域,支持开展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为我省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上述产业领域,支持高价值专利密集的强企开展企业专利导航项目,为企业研发方向、专利布局、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对策建议。

  2.申报条件和要求

  (1)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主体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机构应具有权威的专利数据库和专业的数据分析能力,承担过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并对本项目配备专职研究团队,其中至少有2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知识产权领域正高级技术职称。

  (2)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应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申报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①经营状况良好。②具备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和经费投入,研发能力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③社会资信良好,无侵权、假冒、项目严重拖期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不良现象。

  申报机构应具有专业信息分析人才和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能力,并承担过企业类专利分析项目。

  3.申报材料

  (1)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或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告和纳税证明、有效发明专利列表,与申报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所拥有的数据库列表、专利代理及检索分析等人员资质证明以及承担过专利分析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预计资助额度

  产业专利导航44万元/项,企业专利导航15万/项。

  5.立项方式

  产业专利导航采取招标立项(招标公告另行发布),企业专利导航采取评审择优立项。

  6.完成时限

  不超过2年

  7.咨询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刘晚枫

  联系电话:0431-84338812

  (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

  1.支持重点

  (1)专利转化成效显著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强企),已经享受过2020年省级补助资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2)运行良好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良好,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3)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还需满足下列2项以上条件:①有效专利拥有量15件以上或拥有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1000万以上;③专利转让或许可的数量2件以上;近三年以来知识产权经费投入100万元以上;④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值达50%以上;⑤获得中国专利奖1件以上或省专利奖2件以上。

  3.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2)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专利列表。③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纳税证明、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专利申请、专利维持、专利奖励、专职人员经费等)。④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证明。⑤其他证明材料(企业贯标、专利获奖、企业荣誉、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标准等)。

  4.预计资助额度

  国家级优势、示范企业8万元/户,省级示范企业5万元/户。

  5.立项方式

  评审择优立项

  6.咨询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王智宇

  联系电话:0431-84338856

  (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后补助项目

  1.支持重点

  支持吉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基础信息资源和服务手段,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信息查询、咨询、培训、检索、技术监测、分析评议、预警导航等服务。

  2.申报条件

  6月末前完成吉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的单位。

  3.申报材料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后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

  4.预计资助额度

  10-20万元/项

  5.立项方式

  评审择优立项

  6.咨询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商标处) 任百和

  联系电话:0431-84338816

  二、项目受理

  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同时报送和纸质版内容一致的WORD电子版,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统一汇总,于4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上报至省局相关处室。

  附件:1.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3.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项目申报书

  4.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4月2日

附件1:产业导专利航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后补助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