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以赴实现全省稳经济增长目标,更好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
按照《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进行补助,每户企业每年最多只能享受一次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支持,每户企业享受补助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贴息补助。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每户企业享受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专利评估费补助。按照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3.专利保证保险费补助。第一年补助80%、第二年补助60%、第三年补助40%,每户企业年度内享受保险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预算额度范围内,经审核确定支持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吉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专利权质押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借款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3.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按时缴纳年费,权属清晰,不存在专利纠纷。
4.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吉林省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同一项目未在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银行贷款贴息等补助。
三、申报材料
1.《吉林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含附页)。
4.与银行或担保机构签订的贷款相关合同复印件,如: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其他抵押合同等。
5. 与担保、评估、保险等机构签订的担保、反担保、评估、保险合同,以及评估报告复印件。
6.放贷证明、利息单据、评估和保险费用相关发票、汇款单等相关单据复印件。
7.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占比证明,明确担保物中知识产权占比。
8.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工作成效(专利拥有量、制度、人员、经费、措施、经济效益等,不超过1500字)。
四、有关要求
1. 请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含目录,且复印内容清晰),于7月27日前报送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纸件一式两份(邮寄)和电子版(发送邮箱)均需提交,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邮箱:jilinip@163.com。
2.申报企业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依法追回补助资金,不再纳入补助范围,并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吉林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王智宇 电话:0431-84338856、1384304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