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吉林省“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吉市监联字〔2022〕24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吉林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