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质量、轻工、安全工程系列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授权批准,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质量、轻工、安全工程专业相关级别(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一)2023年8月12日
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质量、轻工工程系列(副高级和中级)职称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3年8月13日
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安全工程系列(副高级和中级)职称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宜居路2699号,创意南路与超强街交汇,北门进入)。
三、答辩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评人员须在8月9日前完成缴费,方可参加答辩。
3.参加答辩人员要严格遵守答辩时间安排,参加8月12日质量、轻工工程系列答辩人员,于当日早7:00—7:30入闱;参加8月13日安全工程系列答辩人员,于当日早7:00—7:30入闱;请参加答辩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无关人员不要陪同,评委会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入闱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不超过5分钟。参评人员自述不超过2分钟,专家结合申报材料、专业领域和自述内容等进行提问,由参评人员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咨询电话:0431-85279028
附件:1. 2023年8月12日质量、轻工工程系列答辩人员名单
2. 2023年8月13日安全工程系列答辩人员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