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 > 最新通知

2024年度吉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28 15:01:00

  为做好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等国家部署安排支持我省高校院所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制定如下申报指南。

  支持重点

  支持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企业相协同,聚焦我省“四大集群”“六新产业”发展,组建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立专利质量提升和转化激励机制,做好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度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促进专利技术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提高专利实施率和产业化率,为科技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技术储备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工作任务

  1.扎实有效完成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按时完成对本单位2023年底前授权存量专利全面盘点,2024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及时纳入盘点范围。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优先盘点重点产业、优势学科的发明专利按照转让、许可、自行应用或产业化等不同方式标注转化意愿并登记,进入专利转化资源库。

  2.提高增量专利创造质量。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加强专利导航,研判产业专利布局和竞争格局,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 技术,确立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严格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停止对专利申请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重点通过转化收益等方式予以奖励。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

  3.推动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探索概念验证等成果转化模式。组织开展专利技术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活动,通过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质押融资等方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二)建设目标

  至少完成2项(含)下列目标:

  1. 获得国家、省专利奖或省级以上高价值专利大赛相关奖项 1 项以上;

  2. 专利相关技术获得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

  3. 组建 1 个专利池,且有入池的专利进行许可;

  4. 专利技术纳入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 1 项以上;

  5. 年度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总次数达到50次以上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独立或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活动;

  2.申报主体具有较好创新基础,良好产学研合作基础,优势技术领域符合我省“四大集群”“六新产业”发展方向;

  3.申报主体拥有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制度机制健全,拥有储备充足的有效发明专利,且完成一定数量的专利转化。

  (二)申报材料

  1. 2024年度吉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2. 上年度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情况列表(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交易对象、交易金额);

  3. 专利盘活、专利导航、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声明制度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其他申报证明材料。

  (三)项目经费及执行周期

  1.预计资助额度:15万元/项。

  2.执行周期:签订项目任务书起1年

  申报流程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份)及电子件(word版及PDF盖章版统一推荐报送给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件发送至邮箱jilinip@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向社会公示。

   有关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培育中心的实施指导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并组织辖区内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协助开展培育中心的日常调度、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申报主体为培育中心牵头实施单位,承担培育中心运行管理、经费使用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项目任务书要求,配合申报主体做好培育中心运行管理。

  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2024年度吉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报书

  联系人:邱月,电话:0431-84338810、15843146320


 

2024年度吉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