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质量、轻工、安全工程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授权批准,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质量、轻工、安全工程专业相关级别(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一)2024年7月13日,质量、轻工工程
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00前到达,答辩顺序现场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4年7月14日,安全工程
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00前到达,答辩顺序现场公布。(名单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宜居路2699号,创意南路与超强街交汇,北门进入)。
三、答辩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未按要求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不超过5分钟。参评人员自述不超过2分钟,专家结合申报人材料、专业领域和自述内容等进行提问,由参评人员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4.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
咨询电话:0431-85279028
附件:1. 2024年7月13日质量、轻工工程答辩人员名单
2. 2024年7月14日安全工程答辩人员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