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专利保护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深入推动《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20〕28号)落实,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现征集2024年度专利保护发展资金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支持重点:
1.知识产权社会共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开展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机制建设、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商标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2.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能力建设项目。主要针对《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开展课题研究,形成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为行政决策提供支撑和参考。
3.专利预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开展预审员业务培训,预审业务宣传,预审系统保密信息安全建设等工作。
4.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抽查及质量状况分析项目。主要是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符合性专项监督抽查,监督用标企业按照标准要求的技术指标加工生产。
(二)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社会资信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已修复的除外)。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立项。
(四)申报材料: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诚信承诺书。
二、项目受理
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省直单位负责本地和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征集、核实及形式审查,统一汇总后于8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单位需提交纸件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和纸质版内容一致的WORD电子版,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邮箱:21934375@qq.com,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088号1703室)
附件:1.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申报书
2.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诚信承诺书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董海峰 联系电话:8433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