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专利代理机构2024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要求,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提交2024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2025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ggfw-sso.cnipa.gov.cn/am/#/login)登录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在左侧功能树点击“年度报告”模块后按系统提示操作,提交2024年度报告。
二、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于2025年4月1日自动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自动将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
三、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时提交2024年度报告。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4日
(联系人:朱广禄 联系电话:0431-84338816)
来源:知产服务处
初审:朱广禄
复审:王军霞
终审: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