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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质量、轻工、安全工程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6 14:04:00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授权批准,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质量、轻工、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答辩人员范围为: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质量、轻工、安全工程专业的职称申报人员(详见附件),申报初级职称人员不答辩。

  、答辩时间

  (一)2025年5月24日,质量、轻工、安全正高和副高级

  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30前到达,答辩顺序现场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5年5月25日,质量、轻工、安全中级

  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30前到达,答辩顺序现场公布。(名单详见附件2)

  、答辩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宜居路2699号,创意南路与超强街交汇,北门进入)。

  、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需要PPT)时间2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4分钟左右。

  、缴费方式

  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于5月24日17时前完成缴费,在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100元。

  、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答辩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有序离场。

  )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26日晚22时前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方网站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因任何其他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31-85279028 

  附件:1. 2025年5月24日答辩人员名单

      2. 2025年5月25日答辩人员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来源:人事处

初审:李明洋

复审:刘宇峰

终审:周文军

   

  

附件1:2025年5月24日答辩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5年5月25日答辩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