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废止197项吉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拟废止197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以真实身份(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准化管理处提出。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邮编:130022。同时将上述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信箱:jlsbzh@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0日。
联系人:施汉琦
联系电话:0431-84338766
附件:拟废止197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目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4月29日
来源:标准化管理处
初审:施汉琦
复审:许洪波
终审:周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