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发布《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第2批)的通告
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修订了次氯酸钠、副产盐酸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上述产品对应的旧版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第2批产品目录
2.次氯酸钠、副产盐酸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1月9日
附件1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第2批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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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实施细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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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次氯酸钠 |
吉林省次氯酸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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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副产盐酸 |
吉林省副产盐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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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硫酸 |
吉林省工业硫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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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硝酸钠 |
吉林省工业硝酸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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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业用合成盐酸 |
吉林省工业用合成盐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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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业用氢氧化钠 |
吉林省工业用氢氧化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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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溶解乙炔 |
吉林省溶解乙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