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发布《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 (第10批)的通告
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修订了电炒锅、车用乙醇汽油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上述产品对应的旧版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第10批产品目录
2.电炒锅、车用乙醇汽油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7月10日
附件1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第10批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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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实施细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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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炒锅 |
吉林省电炒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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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用乙醇汽油 |
吉林省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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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 |
吉林省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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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 |
吉林省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