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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吉林省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01 08:57:00

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5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5〕158号)要求,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成检查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并下发的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名单,对相关获证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认证活动的合法性(禁止性条款)、获证组织的基本情况以及认证基本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了自愿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79家,认证证书80张,涉及认证机构17家。其中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8家,证书9张,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71家,证书71张。根据《2025年自愿性认证活动获证组织现场监督检查评分表》评分规则及说明,在全面完成检查的77家被检单位中,检查结论为“符合”(90分及以上)的获证组织共6家,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 80分及以上)的获证组织32家,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检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检查”(低于80分)的获证组织有39家2家获证组织由于停产、不再延续或证书已撤销等客观原因,未对其进行进一步现场检查,记0分。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80条,获证组织和认证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获证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获证组织存在企业信息变更办理不及时、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质量认证体系运行中记录清单不完善以及对认证过程及体系运行相关材料保管不善等问题。

  2.部分获证组织存在体系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生产记录不完善、未实施有效内审等问题。

  3.部分获证组织存在内审审核员能力不强内审和管理评审质量不高档案管理不规范记录文件不完善材料保存不全等问题。

  4.个别获证组织存在计量器具校准材料缺失、校准不及时,校准报告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二)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认证机构存在认证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证书中生产企业地址不准确等问题。

  2.个别认证机构存在认证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的问题。

  3.个别认证机构未有效督促获证组织持续保持认证条件,存在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等情况。 

  4.个别认证机构存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报告与提供的管理手册有描述不一致的问题。

  5.个别认证机构对技术专家资质、能力的评价不够充分。

  三、工作要求 

  一是对此次检查中未发现明显问题,检查结论为“符合”的6家获证组织(名单见附件1),吉林省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适当降低对以上组织关于认证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相关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保障意识,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对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32家获证组织(名单见附件2),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整改,并帮助其进一步完善自身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将在2026年度继续选取部分获证组织作为回访对象,并要求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监督检查频次适当增加。

  三是对检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检查”的39家获证组织(名单见附件3),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加大跟踪检查频次,帮助企业梳理、完善相关控制制度和记录文件,确保获证组织完善相关材料,整改有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5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结论为“符合”获证组织名单

         2.2025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获证组织名单

         3.2025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检查”获证组织名单

         4.2025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未能进入现场检查获证组织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12月1

   

  

初审:刘颖智

复审:张俞

终审:周文军

附件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