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公告
为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有关规定,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吉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现公告如下。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名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使受理、立案、勘验检查、审理、调解、做出行政裁决等职权。委托期限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8年11月20日止。
以上事项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委托协议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5日
初审:张宝峰
复审:李 伟
终审:周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