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予以公示。
附件:1.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2.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执法情况汇总表
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4月7日
初审:付禄
复审:高宝亮
终审:周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