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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试点地区开展吉林省2023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16:36:00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开展省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合贴息试点工作。目前,长春、吉林、四平、通化4个地区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现面向上述试点地区开展吉林省2023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重点支持方向和补助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12日期间。

  二、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含目录和页码且复印内容清晰),由所在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将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9月12日前报送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企业所提交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依法追回补助资金,不再纳入补助范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

  2.吉林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王智宇,电话:0431-84338856、13843044999;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邮箱:jilinip@163.com)

附件1.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吉林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