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质量、轻工、安全工程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授权批准,根据省市场监管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质量、轻工、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一)2026年7月4日,质量、轻工、安全正高和副高级
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30前到达,答辩顺序现场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6年7月5日,质量、轻工、安全中级
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30前到达,答辩顺序现场公布。(名单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宜居路2699号,创意南路与超强街交汇,北门进入)。
三、相关要求
1.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参加答辩人员要于7月2日24时前完成缴费,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2.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大厅,未按要求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3.答辩人员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入场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待面试结束后返还。
4.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答辩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不超过5分钟。参评人员自述不超过2分钟,专家结合申报人材料、专业领域和自述内容等进行提问,由参评人员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6.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
咨询电话:0431-85279028
附件:1.2026年7月4日答辩人员名单
2.2026年7月5日答辩人员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初审:范天慈
复审:刘宇峰
终审:周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