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6年度吉林省专利转化运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26〕30号)精神,鼓励自主创新,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大力推进全省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制定本项目指南。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我省经营的企业,经营状况稳定,财务信用良好,近3年无重大知识产权行政处罚、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诉讼等不良信用记录。独立或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活动;
2.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0件以上,具备稳定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
3.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或合作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工作任务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健全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明确科研团队、单位、转化运营机构的收益比例最大限度激发创新与转化活力。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和“产学研用”密切合作机制。落实《涉及标准的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开展标准必要专利前瞻布局。
2.培育高价值专利。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研判产业专利布局和竞争格局,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确立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围绕核心关键技术,项目周期内获得5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3.推动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探索概念验证等成果转化模式。组织开展专利技术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活动,通过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质押融资等方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三)建设目标
至少完成3 项下列目标:
1.组建或参与并运行专利池,入池专利不少于100件,开展交叉许可、一站式许可、专利开源等专利联合运营,公平合理分配许可收益。
2.专利技术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落地转化。
3.项目周期内被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2件以上。
4.新增签订产学研正式合作协议、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或实施订单式研发项目不少于2项,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并产出相关专利。
5.开展投放式创新,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场景不少于2个,完成现场测试迭代优化,形成示范应用案例不少于1项。
6.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技术成果不少于5项,完成概念验证不少于2项,输出可行性评估报告、样机等验证成果。
(四)申报材料
1.2026年度吉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
3.发明专利清单,应包含含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加盖公章);
4.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其他申报证明材料。
(五)项目执行周期
执行周期:自签订项目任务书起2年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邱月,联系电话:0431-84338810
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为推动专利分析与产业决策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专利导航赋能产业发展的决策支撑机制,精准对接吉林省“2266”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促进专利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协同,全面提升全省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与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为加快构建吉林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知识产权支撑。
(一)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1.传统优势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农产品加工、石化、冶金建材、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
2.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风电、光伏、绿氢、新型储能)、新装备、新材料(碳纤维、精细化工新材料)、新医药(长白山特色医药)、新一代光电信息、低空经济、生物制造、人工智能等产业创新发展专利导航;
3.特色优势产业:冰雪旅游、现代农业与种业、长白山医养康养、轻工纺织等特色产业专利布局与品牌培育导航;
4.未来产业:商业航天(“吉林一号”卫星)、量子科技、6G、原子级制造等前沿领域技术预判与专利布局导航。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开展经营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项目应由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项目产业领域在我省具备科研基础和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需在申报时标注全省初步专利检索数据)。项目团队成员需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产业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证)。项目成果可对外公开发布。与近三年已实施的省级和市级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产业领域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2.企业应为所涉及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具备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和经费投入,研发能力较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5件以上;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完成专利产品备案的予以优先支持;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具备相应专利文献资源。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优先支持实施过产业类专利导航分析且导航成果评价较好的机构,优先支持具有省级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及相关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业绩的机构。
(三)工作内容
1.完成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参照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要求,完成相关产业领域专利导航分析,形成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和5000字以内简报。明确我省该产业领域在全球和我国产业链中的定位,形成相对细化的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或产品开发保护、专利布局导向目录,绘制产业专利导航图谱集,提供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路径、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等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
2.发布专利导航成果。项目承担单位及时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园区、行业协会以及相关企业、高校院所,召开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发布会,并在国家、省市公共服务平台上对外发布分析成果。(简报数据要更新到报告发布前的最新数据)。项目结题后,连续跟踪三年产业领域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3.开展专利供需对接。筛选项目所涉及产业领域的本省专利成果,进行项目路演推介,开展供需对接服务和产学研合作,促进专利导航成果的广泛利用。
(四)申报材料
1.吉林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告、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与导航产业领域相关的研发技术所获荣誉和资助情况证明,实现转化或产业化的相关技术有效专利列表;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执照、购买使用的数据库列表、专利代理及检索分析等人员资质证明,承担过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的任务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项目执行周期
执行周期:自签订任务书起9个月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
项目联系人:刘晚枫,联系电话:0431-84338812
三、吉林省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状况分析
(一)申报主体
吉林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吉林省内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CMA、MA认证等相关检测资质;
2.从事地理标志检测相关工作;
3.具备地理标志质量状况分析能力;
4.社会资信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
5.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立项。
(三)工作内容
1.开展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双阳梅花鹿、梅河大米、长白虎眼万年青共30户企业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符合性监督抽查;
2.对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四)申报材料
1.吉林省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状况分析项目申报书(附件3);
2.CMA、MA认证资质证明材料;
3.从事地理标志检测、标准、项目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完税证明和社保纳证明。
(五)项目执行周期
执行周期:自签订项目任务书起至本年度12月底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王静波,联系电话:0431—84338814
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后补助项目(免申即享)
(一)补助范围
我省2025年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进行产品备案,获得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每个认定产品补助0.5万。
(三)发放时间
2026年11月30日前
联系人:王智宇,联系电话:0431-84338856
五、有关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三份)及电子件(word版及PDF盖章版)统一推荐报送给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件发送至邮箱jilinip@163.com,请注明报送项目名称)。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向社会公示。
(四)组织指导。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实施指导、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并组织辖区内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协助开展项目的日常调度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责任分工。申报主体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运行管理、经费使用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项目任务书要求,配合申报主体做好项目运行管理。
(六)诚实守信。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纳税并缴纳社保,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提供的申报资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2026年度吉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2.吉林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状况分析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8月24日
初审:邱月
复审:白雪松
终审:周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