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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个体工商户可以申领养老机构营业执照,但是否能够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从事养老机构经营活动的相关要求,建议您咨询本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个体工商户可以申领养老机构营业执照,但是否能够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从事养老机构经营活动的相关要求,建议您咨询本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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