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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食品预包装标签瑕疵问题 咨询 已办结
2021-02-19 08:4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但瑕疵范围未查到明确界定。现倾向于将字体字号字形、符号、单位、标签尺寸大小、错别字、修约间隔、名称不规范认定为瑕疵。请问,普通预包装食品标签中营养成分表总能量值计算错误、NRV值计算错误、营养成分表漏标某一项核心营养素、生产日期打印颜色与包装颜色接近导致不易分辨,上述情况是否属于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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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 09:4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