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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现在省局发照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可以在省局注册登记设立新的公司吗?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是怎样的?
您好:
您好。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登记的企业一般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