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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先生反映购买的婴儿辅食的答复 咨询 已办结
2021-06-08 08:44:58
本人在5月18日在该公司所在购买了淘宝平台(谷依古旗舰店)店铺销售的产品核桃油婴儿幼儿辅食。收到货后,经过朋友告知该款产品不适用于婴幼儿食用,而商家在该款产品的宣传标题宣传是这是一款婴儿幼儿辅食的核桃油,经过网上查询查看了产品标签的生产执行标准,却发现使用的不是特殊膳食的生产执行标准,而是普通的核桃油的生产执行标准,随后本人又进行查询标签上的生产厂家发现也并没有获取得婴幼儿特殊膳食获证单元,断定该款产品不是婴幼儿食品,所以商家是一款以普通的核桃油宣传冒充是一款婴儿核桃油来进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以该款核桃油存在严重的误导行为,商家简直是藐视国法,无法无天,现在本人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核实查处。随后本人实名举报到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得到的回复是:婴幼儿宝宝辅食是指一些除了母乳之外的食物,包括果汁、菜汁等液体的食物,米粉、果泥、菜泥等半固体食物,煮的很烂的米饭、面条、切成很小块的水果、蔬菜等固体食物。该公司生产的核桃油作为普通食品老少皆宜,同时也可以和米面盐等用于婴幼儿宝宝辅食的制作,且该公司未在标签和网站宣传“专用”字样。

综上,你所投诉该公司上产的核桃油宣传婴儿幼儿辅食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本人认为市场局的回复过于草率
理由一:本人在投诉时已向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本人购买到货产品是属于被投诉商家销售商品,并且存在违法行为,何来没有问题?由此可以看出被监管局没有调取相关凭证进行调查就草率进行回复。
理由二:该违法行为本人经过网上查询都已经有处罚案例,为何该市场监督管理局视而不见,本人严重怀疑市场局有贪污受贿的行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监管局回复疑点重重且草草了事,帮助商家开脱其违法行为,是监管局工作能力不足、是以玩忽职守、胡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监管局作为一个保护消费者利益、有法定职责的行政部门,却不履行其职,其是严重不作为、失职亵渎。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粪土。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责任,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依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二条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而监管局没有依法履行调查取证就草率回复申请人,实在令人汗颜。《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 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由此本人检举其违法行为。综上所述:监管局凭主观判断片面证据作出草率决定,是不懂法、没有依法办事。处处刁难公民举报是玩忽职守、包庇纵容、 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您好:

您好,您的消息已收悉,现已登记到全国12315平台,单号为1222601002021052589305318。

2021-06-09 08: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