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清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将对长期未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开展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登记注册的,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的企业,共计43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限期整改要求
如企业正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网址:http://jl.gsxt.gov.cn/index.html),补报全部未公示的年度报告。登记的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还需在公告期限内申请办理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如企业已停止经营或者无继续经营意愿,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完成年报补报、住所变更登记等整改工作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信用修复。
三、处置措施及法律后果
公告期限届满,仍未补报年报或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我厅将在核查取证后,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将丧失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不得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异议核实途径
相关企业如对本次清理名单及相关处置事项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厅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我厅将依法核查核实,妥善处理相关异议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8月4日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
联系电话:89203097 89203659
初审:李静怡
复审:盖云波
终审:周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