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长信箱
留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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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厅长信箱”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厅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的网上窗口,真诚欢迎您通过厅长信箱对我厅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请求。
1.写信者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厅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诽谤诬告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邮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2.向“厅长信箱”写信,请留下写信人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及时反愦处理结果,写信时请一事一投,便于我们有针对性的办理和答复。
3.来信应简明扼要,主题突出,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
受理范围
1.予以受理的情形:
一是对我厅职能范围内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对我厅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是对我厅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2.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是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的事项,但来信人没有署名或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
二是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
三是已经地方政府或市场监管部门信访终结的;
四是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
五是反映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且无法核实办理的;
六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
七是不属于省市场监管厅职能范围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解决的问题;
八是涉及军队、司法、中直单位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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