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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由女士反映蓝盾超市的投诉举报 咨询 已办结
2022-02-13 09:15:05
本人于2022年2月3日下午15点30分在泗河镇蓝盾超市购买四联“娃哈哈草莓味果奶饮品”(已过期2个多月),2岁女儿饮用后于2月4日凌晨4点左右开始上吐下泻,2月4日晚和2月5日上午在诊所打针未见明显效果后,2月5日晚去长春儿童医院就医,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后住院治疗。2月4日发现饮品过期后找蓝盾超市协商解决办法,蓝盾超市态度良好,表明愿承担相应费用,2月5日去长春儿童医院前再次与蓝盾超市协商,超市同样表示愿承担相应费用,2月12日出院后与蓝盾超市协商,蓝盾超市态度大变样,找了一个自称是厂家的人与我们协商,协商过程中蓝盾超市的人全程没说话,只字不提赔偿问题,推卸责任,让我们与厂家协商(还不确定那个自称是厂家的人到底是不是他们找的托),协商未果,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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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9: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