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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注册 咨询 已办结
2020-05-06 16:33:14
我省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已有几十家门店,请问,该连锁企业所有门店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总部法定代表人相同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以是加盟店吗?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只是规定了连锁门店应在门店前悬挂本连锁企业的统一商号和标志第五十一条)。 没有规定连锁企业总部和门店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

吉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只是规定了“统一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商号、统一标识。”(三十一条)没有规定连锁企业总部和门店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
吉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二条 企业具有2家以上直营门店,且均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可以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可以分为法人直营门店和非法人直营门店(参考“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2018”)。而法人直营门店的法定代表人和总部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同。而这条“企业具有2家以上直营门店”我理解是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条件,没有说明两家以上,所有的门店都必须是直营店。参照其他省份,辽宁省和黑龙江省没有必须是直营店的规定。发达省份浙江省大力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直营和加盟连锁。

您好: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该问题属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能,请您咨询省药监局咨询电话0431-81763023.

2020-05-09 16: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