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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公司地址变更后能否继续使用原公司地址产品标签的问题 咨询 已办结
2021-04-02 13:18:18
您好。想咨询下,我公司是一家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类型是代用茶和食用植物油产品,销售的产品是我公司委托其他工厂生产的,产品标签上体现的是我公司是委托方,生产工厂是被委托方,我公司现在想变更公司地址,想问下,我公司地址变更后,有原公司地址的产品标签是否能继续使用,带有原地址的产品标签有没有使用缓冲器(或过渡期)要求,新地址标签和旧地址标签使用有没有过渡期,具体新旧地址标签过渡期使用是多长时间,希望管理部门能尽快给回复,谢谢

您好: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此问题请您按照以下法规执行:

一、《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第五条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

感谢您对吉林市场监管工作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2021-04-05 11:23:35